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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场监管总局:促进保健食品行业健康发展

发布时间:2023年10月10日

近日,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针对《关于促进保健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》的答复。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中医药局后,给出了5条答复意见。

答复称,建议中强调了保健食品在推进“健康中国”建设、满足公众需求中的重要作用,提出了探索保健食品创新发展、标准化建设等一系列建议,这对于促进保健食品行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。

市场监管总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食品安全“四个最严”要求,在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不断完善标准体系,持续扩大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功能目录,鼓励企业研发创新,加快推动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双轨运行。

一是严格保健食品注册审查。总局严格执行注册审评“一次补正”制度,从严审查产品的安全性、科学文献依据以及注册申报资料的真实性,加强企业主体资质、信用状况审查和注册现场核查,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、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申报的产品不予批准,提高保健食品审评审批质量效率。2022年共批准各类保健食品注册1314件。市场监管总局优化保健食品审评审批流程,完善保健食品信息查询平台和法人库特殊食品监管子库,主动公开并动态更新产品信息,方便社会公众查询。

二是扩大保健食品原料目录。秉承科学严谨原则,在扎实调研、充分研讨、多方验证的基础上制定高质量备案原料目录。2023年6月,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中医药局发布了《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营养素补充剂(2023年版)》《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营养素补充剂(2023年版)》《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大豆分离蛋白》《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乳清蛋白》。加强与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中医药局及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协调联系,委托科研机构,推动番茄红素、蜂胶、人参、灵芝、西洋参等原料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。推动备案信息系统建设,通过智慧监管统一办事指南标准、统一系统流程管理、统一备案数据共享,建设高效能备案信息化系统,督促落实保健食品备案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。截至2023年上半年,共发放保健食品备案凭证13700余件。

办公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99号百成科技楼二楼

联系电话:010-62167741/8048/8049/8246/8846/818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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